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热点问答
发布日期:2025/8/19 13:36:55 点击量:14
问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 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可凭哪几种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问2: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其他货物服务,如何抵扣?
答: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问3: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销售方开具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购进时按9%抵扣,生产领用时再加计抵扣1%,共10%扣除率;若用于其他,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即9%税率抵扣。
问4: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蔬菜、鲜活肉蛋取得的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答:不能。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问5: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抵扣?若取得1%征收率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9%?
答:以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若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生产,生产领用农产品时可再加计抵扣1%。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1%征收率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9%,只能按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问6: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问7:非正常损失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
答:要转出。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的需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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