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上的货源地是供应商的地址?还是实际生产的地方?错了会影响出口退税吗?
发布日期:2025/12/19 13:46:28 点击量:19
出口企业要根据出口货物是自产货物还是外购的货物来决定如何填写,如果填写错误会影响出口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第四十二条“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规定:境内货源地填报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出口货物产地难以确定的,填报最早发运该出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境外之间的进出境货物,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填报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对应的国内地区。
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及代码。境内目的地还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表》选择填报其对应的县级行政区名称及代码。无下属区县级行政区的,可选择填报地市级行政区。
报关单上“境内货源地”栏是在出口报关单的表体,每个商品项应进行逐项填报。保证每项商品都要分别填写准确的货源地。
情况一:自产的货物出口
如果是生产企业自己生产的货物出口,境内货源地填写生产企业所在的地市级行政区。
情况二:外购的货物出口
如果外购的货物出口,我们肯定有采购合同与进货凭证,那么境内货源地填写供应商所在的地市级行政区或者货物的实际生产地。
境内货源地如果报错了,会影响出口退税。
案例一:生产企业自产的货物,货源地填写不是生产企业所在的地市级行政区,会被判定货物不是生产企业自己生产的货物,当外购的视同自产申报与实际情况不符,解释不通会影响退税;
案例二:外购的货物出口,货源地不填写供应商所在地,会跟进货凭证的供货商所在地一致,如果填写的是货物实际生产地还可以解释清楚,可以退税;如果填写的既不是供应商所在地也不是货物生产地就与实际情况不符,解释不通会影响退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十三条出口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商检、海关、外汇管理等对出口货物相关事项实施监管核查部门报送的资料中,属于申报出口退(免)税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备案单证的,如果上述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为虚假或其内容不实的,其对应的出口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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