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率小知识,一问一答
发布日期:2025/12/18 13:59:35 点击量:37
问题一:出口企业如何查询出口退税率?
1.可通过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①【公众服务]-【公众查询】一【出口退税率查询];
②【我要查询】一【一户式查询]一【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一【出口退税率文库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2.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一【纳税服务]一【出口退税率查询]。
问题二:出口发票应开具零税率还是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若纳税人出口的是退税率不为零的货物,享受出口退(免)税的,则开具税率为零的发票;若出口的是退税率为零且为免税商品,则按照免税开具发票;若出口的是退税率为零但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开具发票时“税率”栏选择适用征税税率。
问题三:出口企业开具出口发票,如何确定汇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因此,出口企业在开具出口发票时,应按照报关出口日期当天或当月1日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进行折算。
问题四:企业超期申报时无法提供收汇材料,还可以申请退(免)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八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如符合视同收汇条件的,可参照政策正列举的视同收汇原因,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视同收汇;纳税人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问题五:调整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按什么确定?
调整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问题六:如何确定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调整的执行时间?是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还是以离境退税申请单的开单日期为准?
退税物品退税率执行时间,以境外旅客购买退税物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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