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问:纳税人进行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发布日期:2025/10/31 13:09:26 点击量:15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就其能准确归集核算的研发费用,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7月份、10月份和汇算清缴三个时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版权所有 © 2018 昆山多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开发区|高新区) ICP备案:苏ICP备18023648号-2

在线咨询

微信:同手机号

联系电话
158-6264-2964
扫一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