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企业收取违约金、赔偿金是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2025/8/15 13:51:20 点击量:17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应税收入减除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等项目,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相应税率而确定的应纳税额。

按照规定,企业收取的款项如果既不是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的股东投入,又不是应当计入负债的借款、往来款,就应当属于收入。如果该笔收入既不是不征税收入又不是免税收入,就应当属于应税收入。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不属于上述类收入,所以为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版权所有 © 2018 昆山多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开发区|高新区) ICP备案:苏ICP备18023648号-2

在线咨询

微信:同手机号

联系电话
158-6264-2964
扫一扫二维码